各单位:
2016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保证暑假轮休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分院师生员工安全、顺利地度过暑假轮休,根据本学期教学训练计划和下学期教学安排,现将轮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休时间
1. 分院行政单位和机关教职工轮休时间从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起至8月28日(星期日)止,8月29日(星期一)08:00正式上班;
2. 航班保障单位人员自行决定轮休时间;
3. 各飞行训练及保障单位轮休时间从7月28日(星期四)起至8月12日(星期五)止,8月13日、14日准备两天,8月15日正式开飞。
4. 请各单位于7月13日16:00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座机号码、手机号码)报办公室行政科。
分院值班室电话: 62328999。
值班地点在办公楼1楼值班室。
二、假期要求
1. 假前教育。各单位在轮休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假前教育,着重法纪、安全教育。假期中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行政管理规定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严禁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假期中有外出参观、学习、旅游、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单位,应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假前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 加强各级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处理日常工作。轮休期间安全工作坚持“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值班人员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公安分局要加强校区的巡逻。
3.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在轮休期间要保证通信畅通,离开驻地需向上级领导请示。一旦出现情况,要立即按照应急管理程序,积极稳妥处理并及时上报。
4. 为保障轮休期间飞行训练和航班生产,各有关单位要安排足够人员值班,确保飞行训练的正常进行;学生管理部门和各飞行大队要加强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运行保障部要做好留校学生和其他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5. 各飞行大队轮休期间要安排好飞行楼看守工作。
假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对假期情况进行总结,搞好讲评,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于8月29日前报分院办公室行政科。
分院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