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已婚育龄女职工
康检的通知
各单位:
分院计生办定于4月20日(本周三)上午08:30—11:00在分院卫生科,对5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康检。请通知到每位应检女职工(检前喝足水)按时参加康检,不得漏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