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已婚育龄女职工
康检的通知
各单位:
分院计生办定于10月14日(星期三)对5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康检。请通知到每位应检女职工按时参加康检,不得漏检。
具体时间:08:30—11:00
地点:分院卫生科
要求:检前喝足水
洛阳分院计生办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