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分院的合法权益,规范分院对外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管理,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合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成立洛阳分院合同审核小组,规范分院合同审核流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刘国辉
  成员:张立谦  姚绍言  潘向武  
审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
        赵  健(分院合同保管员)
        王泽峰(分院合同审核员) 
二、审核范围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合同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条规定,小组只负责以分院名义对外签订的20万元以下(不包括本数)的合同的审核,20万元以上(包括本数)的合同则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
三、工作内容
1.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对分院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的审核,保障分院的合法权益。
2.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3.及时向学校法律事务部报告合同履行中遇到的问题。
4.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进行合同建档,已签订的合同应交给合同保管人员统一管理,便于查阅。
   四、 工作流程
    1.以分院名义对外签订的标的20万元(不包括本数)以下的合同统一按照《分院合同评审会签表》进行办理,由主管部门、财务、纪委、审核小组签字之后,呈请院长签字后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2.合同原件和合同评审表由办公室保留一份。
    3.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分院合同评审会签表.doc
                            
                             
 
    分院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