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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5-09-01 【字体:    

日期:2015-09-01

    接学院职改办通知如下:

各单位及相关职称申报人员:

按照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请参照《2015年度职称评审材料准备流程单》,按照时间顺序,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交鉴定材料及鉴定、评审费用(8.31-9.2)

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务必于9月2日前,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论著原件两篇(本)及其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合著的须对方出具合著证明),以便职改办及时送同行专家进行学术水平鉴定。

二、网报电子申报材料(8.31-9.18)

即日起职称申报系统已经正式开放,请于9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信息的填报、完善工作,着重做好业绩支撑材料(包含各类证书)复印件的签章事宜(审核材料应体现出以下内容:“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日期”、“审核人姓名”和单位公章),并将纸质材料扫描、编辑转换成PDF格式,登陆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相关PDF文档,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待审核。

三、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9.14-9.18)

本年度中、高级人员的纸质材料在校内评审阶段只需要报送《评审表》或《申报表》、A3《情况简表》、《诚信承诺书》即可(民航类高职人员只需报送A3《情况简表》和《诚信承诺书》,待民航专家网开放后,再来注册、填报、打印《申报表》或《评审表》)。其中,高级人员的其它相关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好,待中评委会评审推荐结果公布后,再统一报送至职改办。各类中高级人员的纸质版A3《情况简表》只需要在“呈报单位意见”位置签字盖章即可,科研项目审核、教务项目审核将在网上进行,纸质简表则无需签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提供电子版材料附件的有关说明.doc

 

 

 职改办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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