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现调整如下:
一、上、下班时间: 上午08:00—11:15;
下午14:00—17:15。
二、发车时间:上午上班纱西院07:40发车;道北院07:45发车;
下午上班纱西院13:40发车;道北院13:45发车。
上午下班发车时间:11:15;
下午下班发车时间:17:15。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