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三项晋升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二〇一五年度从优秀工人中初聘干部、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晋升、以及在优秀内部合同工中初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二级学院、部、处、室、局、馆、中心、厂、公司、医院:
按照《民航飞行学院从优秀工人中初聘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飞院发〔2007〕143号)、《民航飞行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管理暂行规定》(飞院发〔2007〕174号)、《民航飞行学院在优秀的内部合同工中初评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办法》(飞院发〔2011〕34 号)规定,根据学院实际,经学院批准,决定开展二〇一五年度从优秀工人中初聘干部、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晋升、以及在优秀的内部合同工中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聘干部工作
(一) 申报及推荐要求 初聘干部岗位的确定、初聘条件、申报考核推荐程序及要求,按照飞院发〔2007〕14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工作安排 1、确定拟聘岗位:有关单位请于2015年3月23日前将《初聘干部岗位呈报表》,报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经人事处汇总后上报学院审核确定。
2、个人申报应聘:各单位公布学院审核确定的拟聘岗位及应聘条件后,个人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持有效的毕业证书、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拟聘岗位的所属单位报名应聘。(注: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者,所持有的毕业证书须是与该岗位相关或相近的专业;初聘干部年龄的计算,以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一律以2014年12月31日满40周岁为限;来学院工作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3、单位考核推荐: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各单位对其进行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的考核、业务技能考试或考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后,请于4月22日前向学院推荐上报相关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
(1)《初聘干部职务呈报表》;
(2)《拟初聘干部汇总表》;
(3)个人总结、相应的证明材料;
(4)推荐人选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章);
(5)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业务技能的考核;
(6)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情况。
4、资格考试
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拟聘人员,经学院审核后,均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干部聘用资格考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二、一般行政职务晋升工作
(一) 申报办法及要求 晋升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推荐程序及要求,按照飞院发〔2007〕1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国家人社部、民航局、四川省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今年不再做专业技术职务改定一般行政职务工作。) (二) 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符合今年申报一般行政职务晋升相应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填写《拟晋升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并向本单位提交任现职期间的思想业务工作总结。(申报晋升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单位评审:各单位应对申报一般行政职务晋升的人员,按要求完成基层单位推荐、群众评议、组织评审、汇总呈报等工作。各单位请于4月22日前向学院推荐上报相关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
(1)《拟晋升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拟晋升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分类汇总表》;
(3)推荐上报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章);
(4)个人总结、相应的证明材料等;
(5)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情况。 3、资格考试 凡符合申报人员范围及相应条件的人员,在经学院审核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晋升任职资格考试。 考试形式:以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除男196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女1969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免试外,其余均为闭卷考试。
三、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一) 申报及推荐要求 各单位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确定、申报条件、申报考核推荐程序及要求,按照飞院发〔2011〕34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工作安排 1、确定拟评岗位:有关单位请于2015年3月23日前将《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呈报表》报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经人事处汇总后上报学院审核确定。
2、个人申报:各单位公布学院审核确定的拟评岗位及申报条件后,个人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持有效的毕业证书、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拟评岗位的所属单位报名。(注:初评专业技术岗位者,所持有的毕业证书须是与该岗位相关或相近的专业;年龄的计算,以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一律以2014年12月31日满40周岁为限;来学院工作及在拟初评岗位的工作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3、单位考核推荐: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各单位对其进行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的考核、业务技能考试或考核、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后,请于4月22日前向学院推荐上报相关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
(1)《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拟初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
(3)推荐上报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章);
(4)个人总结、相应的证明材料等;
(5)单位考核情况、推荐意见;
(6)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情况。
4、统一考试
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拟评人员,经学院审核后,均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评审考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本次组织的统一考试内容包括:(1)时政理论(含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民航现状与发展、学院现状与发展、学院文化);(2)公文写作与处理;(3)管理学知识;(4)计算机应用知识。
2、考试时间:2015年5月(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从优秀工人中初聘干部和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晋升工作,在优秀的内部合同工中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既关系到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更是学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政策,搞好宣传教育,强化考核意识,实行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条件、程序和要求,切实组织好考核推荐和评审工作,不搞迁就照顾。各单位应及时将该通知内容传达到相关人员,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防止漏报、错报。
2、学院将对自愿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组织统一培训、考试,并参照国家资格考试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其费用自理。
3、学院提供考试大纲以供参考学习,不组织统一购买其它复习资料(管理学、公文写作及处理、计算机基础知识)。请参考人员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认真复习,准备参加考试。
4、本通知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表格,可登陆人事处网页下载。
5、本通知所涉及的相关材料通过学校OA系统上报,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6、以上安排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38-5182112
电子邮箱:1259372837@qq.com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