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已婚育龄女职工
康检的通知
各单位:
分院计生办定于4月24日(本周五)上午08:30—11:00在卫生科对5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康检。请通知到每位应检女职工(检前喝足水)按时参加康检,不得漏检。
洛阳分院计生办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