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分院教职工个人(团体)外出培训的申请流程,方便各基层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推行电子公文流转,自通知之日起,在分院(OA)协同办公系统里使用教职工个人(团体)外出培训申请表,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分院(OA)协同办公系统点击→个人空间→我的模板→选择教职工个人(团体)外出培训申请→填写相应内容(各项不得漏填)→填写完毕后点击发送。
注意:
1、协同流程是固定流程,不可修改,可点击“查看流程”进行了解;
2、协同流程结束后,需本人签收确认后提交,培训申请方可生效;
3、文件通知等支撑材料可在“插入”栏上传附件;
此通知自2015年1月4日起执行。
分院人事科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