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婚女职工妇科普查的通知
各单位:
分院定于5月28日(本周三)对已婚女职工进行妇科普查。请通知到应检女职工按时参加。
具体时间:08:30—11:00,14:30---17:00
检查地点:卫生科
检查要求:1、检前喝足水,以确保检查质量;
2、如有因身体不适原因不能参加当天检查的人员,请于6月12日前持个人身份证到市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补检,过时医院不再受理。
检查项目:1、乳腺彩超检查
2、宫颈细胞脱落检查
3、盆腔B超检查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