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属区职工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分院各单位:
现将家属区2013-2014年度应扣收职工取暖费明细表,家属区物业管理费新标准收取明细表上传,取暖费将在本年度6月份职工工资中给予扣款,特此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分院财务处联系。电话:28057
洛阳分院财务处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