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已婚育龄女职工
康检的通知
各单位:
分院计生办定于4月25日(本周五)对5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康检。请通知到每位应检女职工按时参加,不得漏检。
时间:08:30—11:00
地点:分院卫生科
要求:检前喝足水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