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寒假轮休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2014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保证寒假轮休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分院师生员工安全、顺利地度过寒假,现将轮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休时间安排
1、轮休时间从1月18日—2月23日,2月24日(周一)8:00正式上班。
2、飞行大队的轮休时间从1月22日—2月10日,2月11日开飞准备,2月13日开飞。
3、轮休期间涉及保障飞行训练及航班运输生产等任务的单位,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
二、轮休要求
1、各单位在轮休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假前教育,着重法纪、安全教育。假期中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分院的行政管理规定,严禁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假期中有外出旅游计划的,应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假前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加强各级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认真处理日常工作;分院总值班室值班人员每天要对各单位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如有不在岗或当天不汇报情况的按旷工一天处理。轮休期间安全工作坚持“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值班人员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分院总值班电话:62328999
3、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在轮休期间要保证通信畅通,离开驻地需向分院领导请示。一旦出现情况,要立即按照应急管理程序,积极稳妥处理并及时上报。
4、假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对假期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2月26日前报院办行政科。
请各单位于1月13日16:00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座机号码、手机号码)一并报院办行政科。
院 办
二0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