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0月8日起,对分院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1、上下班时间:上午08:00—11:15;
下午14:00—17:15。
2、发车时间:上午上班车纱西07:40;道北07:45;
下午上班车纱西13:40;道北13:45。
上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1:15;
下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7:15。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