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已婚育龄女职工
康检通知
各单位:
分院计生办定于10月16日(本周三)上午08:30—11:00对5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康检。请通知到每位应检女职工(检前喝足水)按时参加康检,不得漏检。如漏检将扣发单位及个人当月目标化管理奖。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