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公务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 各单位按要求还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请速到财务处领取“个人申请表”,办理申请事宜。
二、 对已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按照“洛阳分院关于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分院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业务。
洛阳分院财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