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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院史馆史料征集公告

日期:2013-03-07 【字体:    

日期:2013-03-07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院史馆史料征集公告

 

各单位及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2013年,分院开展院史馆装饰布展工作。为真实全面地反映分院50年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广大教职员工和各位飞行学子的风采,弘扬优秀的分院文化,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再创新的辉煌,特向全分院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反映洛阳分院50年的风雨历程和发展成就的各类校史资料和实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图片类

  1.反映分院的历史渊源和沿革的照片;

  2.历任分院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

  3.反映早期分院建筑、校园风光等校容校貌及分院不同时期风貌的照片;

  4.中央、省(部)领导来分院视察、指导工作以及接见分院领导、师生、校友的照片;

  5.国内外知名人士以及重要来宾来分院参观、考察、访问的照片;

  6.参加及组织重大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其他对外合作交流的照片;

  7.不同时期教职工代表会、团代会、学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8.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

  9.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照片;

  10.反映分院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照片,如训练教学、训练保障、航班保障、校友毕业照等;

  11.各历史时期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方面的图片;

  12.分院历届毕业生合影、纪念册等;

  13.其它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或活动的照片。

  (二)文字资料类

  1.各历史时期对分院建设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文献资料;

  2.分院改革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举措、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服务社会、党建工作、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举措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3.记录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和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资料(如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三)影像资料类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来校视察、指导工作、考察交流的影像资料;

   2.分院领导、教职工出席参加校外各种重要会议等的影像资料;

    3.分院各种重大活动的影像资料。

  (四)实物类

    1.分院历史时期的飞机模型、教学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用品;

    2.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证书、奖杯、奖章、奖旗、奖牌等;

    3.有代表性的著作、校友的各类专著、手稿等;

    4.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为分院的题词、赠言手迹等;

    5.各历史时期使用过的具有代表性价值的实物:如出版物、印刷品、票证(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书、饭菜票等)、班级纪念册、师生间赠言、徽标、印章及其他实物等;

    6.分院师生员工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资料、实物(聘书、奖状、证书、通知、作品、画册、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纪念品等),各时期重大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7.分院在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意义或纪念价值的各类文件、印刷品的样本(包括考卷、学生作业等);

    8.各类媒体报道分院重要事件、活动及人物的特色资料。

   (五)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分院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要求

  (一)提供图片、实物及影音等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二)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资料等,提供人可注明是否愿意捐赠。愿意捐赠的,分院将赠予有纪念意义的礼物;如不便捐赠的,请在送交或寄送时说明,分院将对采用的实物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三)为感谢教职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征集工作的支持,分院对所有征集到的校史文物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妥善管理。

   三、征集方式

  (一)直接接受:请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直接送交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党委办公室。不愿意捐赠给分院者,分院经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特殊情况,分院派人上门征集。

  (二)信函邮寄:请按公告提供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投寄。邮寄时请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是否捐赠,以及其它特殊保管要求(信封上请注明“院史资料”)等。电子文档、图片可经E-mail发至校友联络工作办公室:376638748@qq.com。

(三)资料、实物不便寄送,或因公务繁忙、年事已高、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可通过电话联系分院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将登门接收。

(四)凡个人或单位捐赠的的实物、资料等,其所有权及陈展权归分院所有,分院将根据布展需要进行管理和利用。根据原件由分院制作的原件复制品、仿制品,分院有陈展权。分院拥有以上各类实物、资料的宣传权。

     (五)征集时间2013年3月7日-2013年5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一)接收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北郊机场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泽峰

   电话:0379-62328017   15136319962

(二)寄送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北郊机场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党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471001 联系人:王泽峰

  衷心感谢广大教职员工、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校史资料的征集工作!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党委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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