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分院研究决定,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假期安排
2013年4月4日(清明节)、5日、6日(星期六)放假;
2013年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具体要求
1、放假期间航班运输正常,飞行训练正常。与航班运输及飞行训练相关的保障单位,可根据生产任务,自行安排调休时间。
2、各单位要合理调整值班人员,统筹安排技术力量,确保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4、放假期间外出的教职员工应注意安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