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12年度分院财务决算工作, 本年度各单位报账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20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手续。2012年有预借款的同志未在12月10日前办理还款手续的,财务处将从发放的各项津补贴中扣回。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