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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假期安排及节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日期:2012-09-25 【字体:    

日期:2012-09-25

 

各单位:

根据学院通知,结合分院实际,对十一假期和节后调整作息时间作出如下安排:

一、国庆节假期:

1.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8天。10月8日上班。

2.节假日期间,航班运输生产照常进行;飞行大队9月30日至10月4日休息,10月5日正常飞行训练,相关保障单位自行安排轮休。

3. 各单位合理安排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及时请示领导;所有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呼叫转接。

4. 各单位应做好假前教育,特别应加强假期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节后作息时间调整:

自2010年10月8日起,对分院作息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1、上下班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不变;

             下午上下班时间各提前半小时。

2、发 车 时间:上午上班车纱西07:40;道北07:45;

             下午上班车纱西13:35;道北13:40。

             上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1:15;

             下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7:1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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