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院有关人员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推进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分院拟定在2012年上半年普及公务卡结算业务。现将分院办理公务卡人员范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公务卡人员范围:飞行大队、机关在岗全体教职工;其他各二级机构付科级以上人员;各单位非科级经常出差及单位经济业务经办人员;其他自愿要求办理公务卡人员。
二、 请各单位在4月20日前指定专人将办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汇总后交财务处并领取填写公务卡申请表。
三、 4月30日前将公务卡申请表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到银行统一办理公务卡。
附件:(1)关于印发《民航飞行学院公务卡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飞院【2008】116号) 点击查看
(2)“关于推进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点击查看
(3)公务卡特色优惠权益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