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已婚育龄女职工康检的通知
各单位:
分院计生办定于4月20日(周五)上午08:30—11:00对50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女职工进行康检。请通知到每位应检女职工(检前喝足水)按时参加康检,不得漏检。如漏检将扣发单位及个人当月目标化管理奖。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