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5月4日起,对分院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1、上下班时间:上午08:00—11:15;
下午14:30—17:45。
2、发车时间:上午上班车纱西07:40;道北07:45;
下午上班车纱西14:10;道北14:15。
上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1:15;
下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7:4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