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分院实际,现就 2010年分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
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
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飞行计划安排:
9月22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停飞,其余时间照常飞行。
三、班车时间:
假期飞行期间班车时间沿袭不变。
假期停飞期间中午班车停开,其余班车正常。
四、10月8日起,对分院作息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1、上下班时间:上午08:00—11:15;
下午14:00—17:15。
2、发车 时间:上午上班车纱西07:40;道北07:45;
下午上班车纱西13:40;道北13:45。
上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1:15;
下午下班车发车时间:17:15。
五、涉及飞行训练、航班运输生产保障任务的单位应根据飞行训练、生产的动态,合理调整值班人员,在做好保障工作的前提下安排休息。
六、各单位应做好假前教育和假期值班安排,特别应加强假期交通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期中各单位领导应保持通信畅通。
七、各单位务必于9月20日17:00前将本单位中秋节、国庆节值班安排报院办行政科。
分院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