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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4-09 【字体:    

日期:2010-04-09

    按照学院团委《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〇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如下:

各分团委(总支):

一年来,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引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学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命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及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时间

评比:2010年“五·四”前

表彰:2010年5月4日下午。

二、评比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1)班子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好;(2)团内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三会一课”坚持得好,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开展好,效果比较明显;(3)团员队伍整齐,坚持团员发展,广大团员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较好;(4)有较好的青年阵地和一定的活动经费,能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优秀团干部:热爱共青团工作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团干部。(1)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作为学生团干部,应在“严考风、正学风”建设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主动地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3、优秀团员:(1)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2)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学习,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作为学生团员,应是“严考风、正学风”建设活动中的先进,学习成绩较好;(3)能够在两个文明建设及所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名额分配原则

主要参照各分团委(总支)团员注册数及各学生组织的团员数量多少,同时适当照顾到面(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四、评比表彰办法及要求

1、先进评选必须与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相统一,即先进集体必须在团员教育评议中开展工作较好,先进个人必须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定格为“优秀”。各单位按所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严格把关,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评选推荐。

2、各单位将评优推荐结果书面报学校团委办公室(电话5182182);拟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须撰写1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并按时上报。上报截止日期:2010年4月20日,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附件:

一、2010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四、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优秀团员推荐表

 

 

    洛阳分院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飞行五大队

 

1

2

飞行六大队

 

1

2

飞行九大队

1

 

1

合  计

1

2

5

   

 

 

 

 

 

 

  请各单位4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及推荐表报分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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