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项目在课题结题验收前论文发表的要求的通知
各分院、二级学院、中心、航站、部、处、室、局、馆、厂、公司、医院、基地: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主办的学术期刊,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反映了学院的科研水平,是体现学院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窗口。为提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的学术水平,支持《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申报核心期刊,特对基金项目在课题结题验收前论文发表提出如下要求。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社会科学基金、863计划等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从批准立项次年起,每年至少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发表1篇论文。
二、四川省、民航局科技基金等省部级项目,从批准立项次年起,每年至少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发表1篇论文。
三、学院重点科研项目,从批准立项次年起,每年至少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发表1篇论文。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编辑部在收到来稿后将及时送请专家审稿。在审稿通过后,编辑部将优先、及时发表以上基金项目论文。
此外,学院鼓励其他基金项目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发表论文。
所有基金项目论文在首页末都要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本通知从2010年立项的科研基金项目开始执行。
民航飞行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