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接学院团委通知,为纪念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90周年,弘扬五四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经研究,学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命名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
一、评比条件
1、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1)班子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好;(2)团内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三会一课”坚持得好,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开展好,效果比较明显;(3)团员队伍整齐,坚持团员发展,广大团员能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较好;(4)有较好的青年阵地和一定的活动经费,能经常性地开展活动,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优秀团干部:热爱共青团工作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的团干部。(1)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作为学生团员,应在学风建设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主动地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3、优秀团员:(1)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2)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学习,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作为学生团员,应是学风建设活动中的先进,学习成绩较好;(3)能够在两个文明建设及所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名额分配:
单 位
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飞行五大队
1
2
飞行六大队
1
1
飞行九大队
1
2
合 计
1
2
5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推荐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单报分院团委。详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可稍缓。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须撰写1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并上报。上报截止日期:2008年4月15日,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附件: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推荐表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优秀团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