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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分院空管站副楼业务用房改造及设备搬迁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日期:2021-07-22 【字体:    

日期:2021-07-22

《洛阳分院空管站副楼业务用房改造及设备搬迁工程》

招标代理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项目建设工作安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将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空管站副楼业务用房改造及设备搬迁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分院空管站副楼业务用房改造及设备搬迁工程》;

2.项目内容:空管设备搬迁及配套工程,空管业务用房内(一楼机房、机务站机房、转报站机房、气象预报室机房)设备搬迁至一层主设备机房,各设备监控终端搬迁是一层主监控室;原气象预报室内设备搬迁至新气象预报室,原管制室、情报室内的设备搬迁至新管制室、情报室等;

3.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内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立项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示、办理中标通知书及提供招标前期相关业务咨询、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4.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范围:按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件收费标准报下浮率;

5.工程控制价:263.2万元;

6.资金来源:学院自筹;

7.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8.服务期限: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9.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及民航管理局相关备案标准。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比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须提供网页版截图);

2.比选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比选人应具有民航空管专业工程服务经验,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1份;

4.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比选登记要求

1.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3.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及邮箱;

4.比选人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比选登记时间及联系方式

1.比选登记时间: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登记方式:请参加比选的投标单位将上述要求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lyfykgz28000@163.com),投标登记结束后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会以电话或者邮箱通知参加比选的单位联系人参加比选;

3.联系人:刘女士;

4.联系方式:0379—62328000   15838838606

五、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时间如有变动提前另行通知;

2.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空管站二楼会议室。

六、中选单位确定

由分院相关部门共同组成比选评审小组,根据比选单位的比选文件、信誉、业绩及最终报价,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中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2021年 7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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