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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分院电动牵引设备、电动叉车购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9-02 【字体:    

日期:2024-09-0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关于电动牵引设备、电动叉车购置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现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分院电动牵引设备、电动叉车购置

2.项目概述:购置电动牵引设备2台,购置电动叉车1台。

3.项目控制价:电动牵引设备总控制价10万元。电动叉车总控制价2万元。(超过本预算的响应将被拒绝)。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内(由甲方指定具体地点)。

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 交付期:6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当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得转包与分包。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请供应商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5日(工作时间为08:30-11:30和14:30-17:30)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资料,获取比选文件。否则不具备比选资格。

2.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

3.报名资料包括:

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

3.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4.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自拟格式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声明或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4.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电子文档,报名电子邮箱:lyhck@163.com。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报名结束后,比选文件将于2024年9月6日18:3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至其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洛阳分院电动牵引设备、电动叉车购置项目”,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已收到比选文件,不再电话通知。

2. 供应商递收到比选文件后,请尽快制作响应文件。

五、比选地点、时间及要求

1. 比选地点:洛阳分院机务工程部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官网发布。公告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5日。

七、比选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地  址:洛阳北郊机场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9-62328902

监督部门:洛阳分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9-6232801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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