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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芮城机场跑道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日期:2024-09-09 【字体:    

日期:2024-09-09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为实现芮城机场飞行训练区全景覆盖、全局把控飞行训练情况,计划对芮城机场 23号跑道飞行训练区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具有可视化功能的飞行训练区运行监控系统。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芮城机场跑道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本项目比选文件中全部内容(视音频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综合管理平台及软件、辅材等),本次采购设备均需满足信创相关要求;

3.资金来源:分院自筹;

4.比选控制价:人民币壹拾万柒仟陆佰贰拾伍元(¥107625元);

5.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芮城基地;

6.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

二、比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产品、服务合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比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比选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4.比选投标人应在近两年以来从事视频监控建设相关工作(比选时需提供相关合同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比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5.比选人针对比选过程中获得的比选资料保密承诺书;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比选人应对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比选人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将报名资料扫描后(PDF 格式)发至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务必统一邮件主题“公司名称+芮城机场跑道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报名资料”,报名时间以接收时间为准,电子邮箱地址:lyfy_xlk@163.com

(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武老师,0379-6232811715225535411

()报名截止日期:

202491317:30(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比选单位的报名。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报名结束后,比选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至其预留邮箱),邮件主题为“芮城机场跑道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已收到比选文件,不再电话通知;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见比选文件;

3.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

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五、比选地点、时间

1.比选地点:洛阳分院办公楼;

2.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官网(http://www3.cafuc.edu.cn/)上发布。

七、实施单位的确定

由分院相关业务部门、财务、纪委共同组成比选评定小组,根据参加比选单位报价、技术设计、供货服务、安装售后等综合考虑确定实施单位。

八、温馨提示:

为了提高比选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比选的企业,请在比选会开始前一天电话告知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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