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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接确定《专业气象服务》合作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4-10-16 【字体:    

日期:2024-10-16

关于直接确定《专业气象服务》

合作单位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专业气象服务(气象信息、气象雷达)采购

二、项目内容

洛阳分院与洛阳市气象服务中心《专业气象服务合作协议》已到期,需要续签服务协议,用于采购气象信息服务和气象雷达资源共享服务,确保为洛阳分院和北郊机场提供航空气象服务所需的气象资料来源。

三、采用直接确定专业气象服务合作单位的原因

受地方气象部门服务地域限制、服务便利性等因素影响,洛阳市气象服务中心是专业气象服务采购的单一来源。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并报请分院同意,本次专业气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直接确定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四、拟确定单位

单位名称:洛阳市气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7A

五、公示期限

20241016日至20241021

六、实施单位及监督单位

实施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空管站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379-62328890

监督单位: 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9-6232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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