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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分院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11-14 【字体:    

日期:2024-11-14

为确保维保项目质量,洛阳分院现对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进行比选。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该项目采用公开比选、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2.采购范围: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分院自筹

4.比选控制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比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比选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在近三年内有从事相关监控维保类工作业绩(提供相关资料);

3.比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记录;

4.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1.比选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4.比选人针对比选过程中获得的比选资料保密承诺书(加盖企业印章);

5.提供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及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比选资料,保证可用且收发及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14日~ 11 19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比选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按照比选人资格要求和报名要求准备报名文件,将报名资料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以“公司名称+洛阳分院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比选报名资料”为邮件主题,将资料发送至邮箱:lyfypc@163.com;

3.比选文件获取:资格初审通过的各报名单位,洛阳分院将通过邮箱发送比选文件,报名单位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

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可按需要自行联系;

5.报名联系人:叶警官;

6.联系电话:0379-62328586,0379-62328110

五、比选地点、时间

1.比选地点:洛阳分院公安分局;

2.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官网(http://www3.cafuc.edu.cn/)上发布。

七、实施单位的确定

由分院相关业务部门、公安分局共同组成比选评定小组,根据参加比选单位的资质、报价、服务设计等综合考虑确定实施单位。

八、温馨提示:

为了提高比选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比选的企业,请在比选会开始前一天电话告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2024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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