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确定与东方时尚(西华)机场有限公司合作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东方时尚(西华)机场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合作协议
项目内容:双方使用对方机场开展飞行训练,并提供相应的飞行保障服务
二、直接确定原因
2020年9月开始,东方时尚(西华)机场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开展飞行训练合作,并签订协议。五年来,双方合作良好,是洛阳分院飞行训练的重要转场机场,对分院学生训练大纲的符合性教学至关重要,也是中飞院北方训练网络建设的关键环节。原协议即将到期,为保障分院转场训练,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经学院审批同意,分院招投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用直接确定方式与东方时尚(西华)机场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合作。
三、直接确定合作方
名称:东方时尚(西华)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西华县华兴大道001号
四、项目实施和监督部门
实施部门:洛阳分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9-62328018
监督部门:洛阳分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9-62328012
五、公示时间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