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分院公安分局办公楼窗户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洛阳分院拟对公安分局办公楼窗户进行改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对该项目采用内部比选(公告)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分院公安分局办公楼窗户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内部比选
3、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0万元
4、采购需求:拆除公安分局原办公楼窗户,制作安装断桥铝新窗户等
4.1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4.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
1、 报名结束后,电子版比选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发至其预留邮箱),邮件主题为“洛阳分院公安分局办公楼窗户改造工程比选文件”,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已收到比选文件,不再电话通知
2、方式:比选人按照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其扫描为PDF格式,以“洛阳分院公安分局办公楼窗户改造工程比选报名”为主题,将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联系邮箱:lyfyjckgg@cafuc.edu.cn
3、报名资料要求
法人身份证明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及邮箱;
比选人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话(该邮箱用于接收比选资料,保证可用且收发及时);
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统一对电子版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给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单位(发至其预留邮箱);邮件主题为“洛阳分院公安分局办公楼窗户改造工程比选文件”,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已收到比选文件,不再电话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比选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报名及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报名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地 址:洛阳北郊机场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9-62328977
2.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监察室
电话:0379-62328012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