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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西征地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13 【字体:    

日期:2026-05-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西征地学生食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分院西征地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孟发改投资〔2024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5-410308-04-01-45099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直工施招标(2026)0040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洛阳分院西征地新建学生食堂1,占地面积约32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26.12平方米,地上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抗震7度设防,耐火等级二级。配套建设给排水、通风、强弱电、燃气、雨污、消防、监控、道路和绿化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规模:在洛阳分院西征地新建学生食堂1,占地面积约32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26.12平方米,地上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抗震7度设防,耐火等级二级。配套建设给排水、通风、强弱电、燃气、雨污、消防、监控、道路和绿化等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11035449.46

2.5计划工期: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政府采购政策:

①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②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③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7)定标方法:票决法

8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05-132026-05-20 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6-03 09:35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洛阳分院

址:洛阳市机场路66

联系人:王女士、黄先生

话:0379-62328976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

相符负责人:李丹

话:18603790575

监管部门: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915629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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